山东开出首张环保税单

更新时间:2018-04-04

山东开出环境保护税第一单。

4月1日上午8时许,在菏泽巨野县地税局办税大厅,铁雄新沙能源公司办税人员从申报窗口接过一张环境保护税完税证明。这是环境保护税开征后山东开出的首张税票。凤凰网山东获悉,税单的纳税金额为109.34万元,这家能源公司也成为全省第一家享受到环保税优惠政策的企业。

至此,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在山东顺利落地,山东开启环保税时代。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按照规定,中国将实行“按月计算,按季申报”制度。4月1日,山东环保税迎来了首个征期,这也意味着实施了近40年的排污费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环保税法规定环保税与排污量挂钩,即排的越多交的越多,排的越少交的越少。因而对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降低企业税负,促进节能减排,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凤凰网山东了解到,目前山东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当量6元,其他应税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

应税水污染物方面,山东规定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铅、总汞、总铬、总镉、总砷的具体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0元,其他应税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

值得关注的是,除北京、上海、天津外,山东收费标准已处于最高水平。

自环境保护税开征后,环保税是否会加重山东企业运行负担一直为业界所关注。对此,山东省财政厅税政处负责人表示:山东按照“总体平移、适当调整”的原则确定了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其中,对大气污染物,将原排污收费标准平移为适用税额,费改税后对企业负担影响不大;水污染物与原排污收费标准相比,适当提高了适用税额,费改税后企业负担会有所上升,但鉴于山东省水污染物排污收费规模占比较小,适当提高税额不会大幅增加企业负担。

据悉,拿到山东首张环保税单的铁雄新沙能源公司是一家位于菏泽市巨野县高新化工园区的大型能源化工龙头企业,是菏泽市的纳税大户。在菏泽市政府发布的《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税金前100名名单》中位列第九名。

公司副董事长张庆良表示,“原来每年缴纳排污费七、八百万元,环保税法实施以后,因为我们的排放量普遍低于国家排放指标的50%,根据第一单环保税估算,每年将节省三分之一左右。”

据了解,该能源公司投入6000多万元与合肥工大合作研发SCR中低温脱硝技术,2015年底成功投运的国内第一套装置,已经稳定运行了2年多时间,可将烟气氮氧化物含量降低到每立方米100毫克以下,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每立方米500毫克标准。基于此,该公司在脱硝技术推广方面大做文章,于2016年成立了铁雄晨晰环保公司,已在全国推广10余套脱硫脱硝装置,运行效果得到了业主和环保部门的高度评价,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主导了山东省焦化行业脱硫脱硝技术标准的编制。

此外,铁雄新沙能源公司还投入4亿元,建设了国内最大的干熄焦余热发电装置,不仅实现了治污设施的进一步升级,每年还可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亿元;在投资1.5亿元的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追加投资6000余万元,建设了废水氧化装置和中水回用装置,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进入生产循环水系统,大大减少了新鲜水的使用;投资4000余万元,自主设计建设了烟气脱硫装置,将二氧化硫含量降至每立方米30毫克以下;投资1.7亿元,建设煤场全封闭防风抑尘装置,可有效控制料场无组织扬尘。

“在国家环保政策越来越严的形势下,2017年公司经济效益和纳税额双创历史新高,环保工作做得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张庆良表示,铁雄新沙能源公司近年间已累计投入环保技改资金7亿多元,建立起了完善的治污设施,全部实现了达标排放,环保治理水平全面领先,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环保标杆企业。

环保税的征收,也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的“翅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三天,国务院批复山东省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同意《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标志着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正式成为国家战略。

山东是工业大省,传统行业比重偏大,钢铁、煤矿行业占据了重要部分,面临不小的环保压力。2017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72678.18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32925.12亿元,增长6.3%。三次产业构成为6.7:45.3:48.0。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通过环保税的实施,政府可以通过税收的强制性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整治提升“低小散”行业,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对后续产业发展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人工智能、大数据计算分析等前沿先进企业具有不可估量的吸引力,从而推动新旧产能的加速转化步伐。